财产综合保险—雷击致使轴承公司财产受损
作者:本站发布 发布日期: 2009-11-13 点击: 3711
一、案情概述 2006年8月2日,我公司受保险公司的委托,对其被保险人大连某轴承研制有限公司投保的财产综合险—因雷击致使遥控电动门、电话程控交换机、电脑及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受损一案,进行公估、鉴定。 2006年7月31日夜间,瓦房店地区出现雷雨天气,在雷雨过程中产生的雷电波侵入到该公司的电器通道,由于输入电源的电压过高,远超过用电电器的额定电压,致使该公司的遥控电动门、电话程控交换机、电脑及闭路电视监控系统遭受雷击损坏。根据瓦房店华云气象科技咨询服务中心出据的气象证明,2006年7月31日夜间出现雷雨天气。 二、现场查勘 2006年8月2日,我公司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赶往受损财产座落地点瓦房店市工业园区认真查勘实情,受损情况如下:受损标的为该公司的遥控电动门、电话程控交换机、电脑及闭路电视监控系统。遭受雷击后,该公司二号门岗遥控电动门的主板显示屏电源及遥控器接收装置损坏;电话程控交换机的两张分机板、两张网络模块及一块电源板损坏;编号0401号电脑的主板及显卡损坏;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外部的摄像机、云台及监视器损坏。由于闭路监控系统的内部损失无法直接测定,我公司人员于9月6日再次赶到该公司进行查勘,确认该公司的闭路电视监控系统有七台日本尼可尼黑白低照度摄像机、四台日本尼可尼彩色摄像机、五台雅安球罩云台、五台室外解码器、五台变压器、一个有源码转、三台分配器、一台监视器及一块数字录像主机主板损坏。 该事故符合财产综合险条款第四条第二款“雷击”的保险责任。该公司的遥控电动门在承保时工程未完工,无决算,估价投保。通过对该公司固定资产帐进行核对,该公司足额投保。 我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估机构管理规定、保险公估人员职业道德守则、保险合同、现场查勘的实际情况对该公司的损失进行公估。 三、损失理算 经过对该公司损失的认真估算,修复受损的遥控电动门,需人民币2000.00元;修复受损的电话程控交换机,需人民币1610.00元;修复受损的电脑,需人民币1000.00元;上述三项工时费需人民币500.00元;修复受损的闭路电视监控系统需人民币15965.00元,工时费需人民币1000.00元。恢复该公司受损的遥控电动门、电话程控交换机、电脑及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共需人民币22075.00元。 经过认真查勘、调研、公估、理算。依椐保险合同约定,按实际情况,损失金额为人民币22075.00元,此案无残值,公估金额为人民币22075.00元。 建议该公司在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及厂区内安装避雷设施,谨防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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