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综合险--烟花爆竹爆炸致使房屋财产受损
作者:本站发布 发布日期: 2009-11-13 点击: 5146
一、案情简介: **年1月6日,放置在**房屋中的烟花爆竹发生爆炸,并引起了火灾,造成了房屋等财产受损。 受损标的为砖混结构的二层楼房,建筑面积为210平方米,外墙墙体厚为370毫米,每层楼高为3.5米。 烟花爆竹爆炸后,在北外墙有1条6米长斜纵向贯通裂缝,一层所有墙面(包括天棚)由于受到高温烘烤,水泥装饰面大面积爆裂、脱离,在高温的作用下,已安装的电力电缆线绝缘表皮变质、熔化;二层后阳台的护栏墙沿底部有1条10米长横向贯通裂缝,后阳台西面的墙体有1条1.5米长横向贯通裂缝,大厅的天棚使用塑料扣板装饰共60平方米,塑料天棚扣板全部变形受损;一、二层所有墙面都为毛面,没有其他装修;一层、二层所有木制、铝合金门窗及卷闸门均被毁坏。 二、处理结果: 经认真估算,恢复房屋设施材料费需人民币19056.60元;砌筑8.3立方米红砖,30.00元/立方米,需人民币249.00元。墙抹灰480平方米,12.00元/平方米,需人民币5760.00元,共需人民币6009.00元;修复房屋需要搭建脚手架42㎡,14.00元/㎡,需人民币588.00元;清理、刨出垃圾需人民币1200.00元;运输、拆卸费需人民币1500.00元;合计共需人民币28353.60元。 报废的铝合金门窗的废铝估价为人民币220.00元,更换下的塑料吊板估价为人民币33.60元,更换下来的电线废铜估价为人民币100.00元,残值合计为人民币353.60元。 扣除残值,公估金额为人民币28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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