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保险各方当事人的委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内(不含港、澳、台)经营下列业务:
⒈承保公估与理赔公估
承保公估的内容包括两部分:
⑴ 保险标的物现时价值的评估,即对投保标的物进行查勘、检验、鉴定,经过科学分析、研究、计算,对其现时价值作出估价,以便确定合理的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
⑵ 承保风险的评估,即对保险标的物客观存在的风险在投保前进行查勘、鉴定、分析、预测和判断,以对承保标的物性质、条件及风险程度、责任范围等作出科学判断。
理赔公估主要包括:
⑴ 场查勘,通过查明保险事故发生的原因,判断是否有第三者责任发生;清点现场未受损的财产,查清保险标的与受损财产之间的关系;进行损失定量。
⑵损失理算,确定保险财产的损失程度,确定是否全损或可以修复,修复费是否超过财产的实际价值,
⑶ 初步调查后,向保险公司出具报告,在结案之前经常与保险公司联系,与被保险人进行协调,结案时递交最后报告,列明保险事故发生的时间及情况、损失原因、损失清单、理算定损、赔偿建议、代位追偿。
⒉参与防灾防损
对于保险公司而言,承保后的防灾防损尤为重要,加强防灾防损工作也是保险公司增强竞争地位的有力手段。而对于被保险人而言,购买保险,获得保险赔款并不是根本目的,“事前的预防”比“事后的重建”更为重要。被保险人更希望保险公估公司能提供防灾防损设施和建议,以减少保险事故的发生。三鼎保险公估有限公司的公估师或其聘请的专家都是在相应领域内有一定成就的工程技术人员,而且经过较长时间的保险知识培训,能从保险角度对多个生产环节、安全设施提出中肯意见,在保险防灾防损中发挥重要作用。
⒊残值处理及其他
对保险标的物的损失程度和损失残值进行评估并向保险公司提出残值处理建议。同时也可以接受任何保险公司的委托,通过拍卖、折让出售、租让等形式对损余残值进行处理。
⒋监装监卸
监装监卸业务是对运输工具装载、卸载标的物进行监视和签证,主要与海上货物保险的货物检验有关。船东或其代理人为了日后追偿方便,可以长期委托我公司代表其监视、记录落载、下卸的过程;同时接受不同发货人或收货人的委托,对其货物装卸过程进行监视和记录,还可以接受保险公司的委托,对保险货物进行监装监卸。
⒌信息咨询
公司凭借其专业技术人员和专家网络优势,为各企业、保险公司提供风险咨询、检验、定损咨询。
⒍与境外同类机构进行评估、勘验、理算等方面的专业技术合作
⒎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